近幾年,國內房屋安全事故發生率越來越高,對此,國內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繼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但凡房子出現質量問題,第一時間要想到做安全鑒定,減少房屋惡性事故的發生。

房屋安全鑒定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可以委托以下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規定的同時具有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也可以是具有建筑工程專業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或是《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
2、房屋安全鑒定活動應當遵循準確、公正、科學的原則。
鑒定機構應當依法獨立開展房屋安全鑒定活動并承擔相應責任,需對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責。
3、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應按規定委托鑒定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并簽訂房屋安全鑒定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鑒定機構鑒定收費項目和標準應該透明公開,房屋使用人應當為檢測鑒定提供相關需求資料。
5、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后,應根據委托要求,確定房屋安全鑒定的內容和范圍,制定詳細調查計劃及檢測、試驗工作大綱,做好現場調查、檢測驗算、綜合評定等工作,并根據不同的鑒定目的,依據相應的技術標準出具鑒定報告。

伴隨著建筑業的高速發展,住房安全問題也成為了大家首要關注的話題,各省廳也相繼建立房屋安全鑒定專家庫,并向社會公布,加強對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