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房屋鑒定,很多人覺得只是房屋出現危險跡象才需要去鑒定安全,其實房屋鑒定還是分為許多類別的,給自家房屋做鑒定時首先要明確自己需要做的哪一方面的鑒定,鑒定機構會根據業主不同的鑒定目的選擇合適的鑒定類型和檢測方法。房屋鑒定的類別具體被劃分為六大類:

房屋鑒定應按以下原則確定鑒定類別:
1、房屋安全鑒定一般應選擇可靠性鑒定,但對有明顯危險構件或整體危險跡象的房屋,可以選擇危險性鑒定;
2、接近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使用的房屋、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或抗震設防要求提高的房屋、需要改變結構的用途和使用環境的房屋,應當進行抗震鑒定。
注:抗震鑒定、可靠性鑒定應按相應技術標準分別進行鑒定。
3、使用維護的常規檢查、有較高舒適性要求時可以僅選擇使用性鑒定;
4、 應急鑒定、國家法規規定的房屋安全性統一檢查、臨時性房屋需延長使用期限、使用性鑒定中發現安全問題等情形,可以僅選擇安全性鑒定;
5、結構維修改造有專門要求、耐久性損傷影響耐久年限、存在明顯振動影響、需進行長期監測時,應進行專項鑒定;
6、生產經營類房屋開業前需要進行鑒定的,應進行可靠性鑒定,嚴禁僅進行使用性鑒定。
注:危險性鑒定和使用性鑒定報告均不得作為判定房屋結構安全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