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火災后受損應急鑒定
房屋火災受損鑒定適用于受火災、臺風、雷擊、雪災、白蟻侵蝕、化學物品腐蝕及汽車撞擊等災害導致的房屋結構性損傷。
火災后的建筑物因為材料的性能變化和結構構件本身的損傷,導致了結構承載力降低所以需要對建筑物的損傷情況、安全性等進行房屋災后檢測鑒定。
火災后的建筑物因為材料的性能變化和結構構件本身的損傷,導致了結構承載力降低所以需要對建筑物的損傷情況、安全性等進行房屋災后檢測鑒定。
火災后建筑物的損害大致可以分為下列幾類:
①輕度損害:在局部范圍內的表面損害,邊沿剝落和產生裂縫
②中度損害:結構部件沒有塑性變形,但有嚴重的截面損害以及鋼筋強度降低
③在單個建筑部件和結構范圍中的嚴重損害:承重構件部分或完全失去作用,但不致倒塌
④化學損害:目前最重要的情況是聚氯乙烯燃燒氣體對混凝土結構的侵蝕。
火災后房屋受損鑒定內容及方式簡述:
1.結構整體體系分析:對建筑物受災后的整體結構體系、傳力系統進行檢查和分析,以判斷建筑物受損后結構體系是否安全。
2.混凝土構件外觀檢查:采用外觀觀察及錘擊回聲的方法對構件表面顏色、爆裂剝落、開裂、露筋、聲音等情況進行普查,并判定構件表面過火溫度。
3.結構構件變形檢查:根據現場過火范圍,對該房屋上部結構整體的變形進行檢測。
4.裂縫檢查:采用觀察法對受火災影響較大的磚柱、混凝土梁及板構件中存在的裂縫分布及發展情況進行普查。
5.混凝土強度檢測:采用鉆芯法對混凝土強度進行隨機抽檢。
6.截面尺寸檢測:隨機抽檢各主要構件的截面尺寸。
7.配筋量檢測:抽取一定數量的承重構件進行配筋情況抽檢。
8.圍護系統檢查:檢查建筑物過火后內外墻體、圈梁、裝飾、屋頂鐵皮、門、窗等圍護構件的受損情況。
9.依照《火災后建筑結構鑒定標準》(CECS 252:2009)對房屋結構安全性檢測做出評定,對不滿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構件提出可靠的修復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