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施工等單位在基坑和基礎工程施工、爆P施工或者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前需要進行房屋檢測鑒定的范圍:
1、距離2倍開挖深度范圍之內的房屋;
2、爆V工程中,處于《爆P安全規程》要求的爆P震動安全距離內的房屋;
3、地鐵、人防工程等地下建筑工程施工距離施工邊緣2倍埋深范圍之內的房屋;
4、基坑和基礎工程施工、爆P施工或者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什么情況需要做房屋檢測鑒定
1、房屋地基與基礎、主要結構有明顯下沉、裂縫、腐蝕等現象的;
2、房屋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使用的;
3、自然災害以及爆炸、火災等問題造成房屋主要結構損壞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體或者承重結構、改變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顯加大房屋荷載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鑒定的情形。